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2021级新同学:
你好!祝贺你通过努力成为清职院学子!现将入学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要求
1.认真遵守14天居家隔离规定,避免与高风险区外来人员接触,不去高风险地区,保障自己身体健康;返校前14天体温检测,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粤省事”,登录后申报“粤康码”及“行程卡”。
2.新生报到时,需出示粤康码及行程卡并测量体温,无异常方可入校办理报到手续。
3.原则上限定1名家长送新生到校报到。
4.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5.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6.如返校前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医,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须注明考生号、姓名、联系电话、申请报到时间、申请理由;邮件地址:qyzyzhaoban@163.com),经我院招生办公室核实后方可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7.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院。
二、 登录移动迎新系统
新生需在8月15日-9月14日登录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迎新服务网查看公告,填写个人信息,缴纳学费和自选宿舍,办理绿色通道等事项,其中自选宿舍8月23日开放。
新生可从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qypt.edu.cn)迎新网图标引导进入迎新服务网,或直接通过电脑网页版和手机等移动设备登陆迎新服务网。
电脑网页版地址:http://218.16.143.199:9002/yxwz/
手机等移动设备可扫描下方“移动迎新服务网”二维码进入,或在浏览器中打开移动版地址:http://218.16.143.199:9002/yxh5/
登录账号:报到号(报到号在录取通知书右上角条形码下方数字,如:20210001)
密码:身份证后六位(如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字母X,字母X须大写输入)
三、报到时间
2021年9月15日8:00—18:30(仅此一天)。届时请持《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来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报到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当天学院在清远市汽车总站(新站)、清远北站(清新)及武广高铁清远站设有新生接待站,安排专车往返学院。
五、报到时须携带以下物品
1.新生档案(应届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往届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县、市招生办领取)。切勿自行打开档案,报到时密封状态交班主任;
2.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毕业证、技能证书(中职毕业生);
3.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带上《户口迁移证》;
4.党员带党组织关系档案,团员带团员证及组织关系档案,报到时交各二级学院辅导员;
5.准备好办理在校生学费缴交银行卡材料:若学生本人已持有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内任何一家中国建设银行的银行卡(信用卡除外),请准备一份银行卡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且有学生本人签名);若学生本人没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银行卡,请准备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用于建设银行清远市分行为学生办理银行卡)。新生报到后,上述资料在新生入学预备周上交班主任(咨询电话:0763-3936966);
6.准备彩色大、小一寸免冠照片各7张(背景颜色不限),并在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及专业,报到时交班主任老师;
7.个人日常生活用品(学院尊重各位同学的生活习惯,不统一提供生活用品,可自带,也可在学院超市选购);
8.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表格等资料(详见第七、八、九条)。
六、户口关系
按照广公(户)字[2003]186号文件精神,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时将办理好的手续凭证交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学院所辖派出所:清远市清城区公安分局东城街派出所。
七、新生体检
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体检标准进行身体复查。经学院联系,相关医院将直接到学院进行体检,费用以具体体检通知为准,以班级为单位缴费。若自行体检,必须提供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近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
八、收费标准和缴费办法:(见附件1)
九、学生保险(咨询电话:0763—3936093,欧老师)
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以防在校期间万一发生意外伤害或生病治疗,有损学生个人和家庭的利益。同时,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教后勤函[2017]32号)文件精神。学院建议所有学生:
1.关于学生意外保险:此保险由学生自愿购买。三年制学生的费用为150元,保险期三年: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两年制学生的费用为100元,保险期两年: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具体办理办法入学后另行通知。
2.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国家惠民政策。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教后勤函[2017]32号)文件精神,要求在校学生参保率达100%。学校要求所有新生必须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家乡购买或在学校购买均可)。各地一般从10月开始至12月底购买下一年度的。
(1)计划在家乡购买的学生或家长请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了解具体的购买时间和所需要资料,按时购买。
(2)计划在学院所在地购买的学生,请留意学院的相关通知,届时按学院要求办理。
十、新生“绿色通道”、助学金、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763—3936189)
1.新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先入学,后缴费。申请“绿色通道”需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2.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后可申请学校的各项奖助学金,但首先要通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认定”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低保证、残疾证(家庭成员有残疾人士者提供)、单亲相关证明(离异或一方已故)、孤儿证明、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较大(凭当地政府县民政部门证明)、家庭成员重大疾病证明等。
3.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①学生持身份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现场注册,在线录入个人和共同贷款人信息申请贷款,并打印《申请表》;
②第一次(首贷)办理学生和共同贷款人(25-60周岁)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市、区)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申贷手续需提供要件;
③贷款学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贷款学生与共同贷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每学年开学报名时,贷款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各二级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处(没有按期上交回执视为放弃贷款)。
十一、其它事项
1.警惕针对大学生实施的各种不良校园贷和电信诈骗。如:低息无抵押贷款、补助金(助学金)诈骗、虚假订票诈骗等。在报到途中须注意人身、交通及财物安全,以学院名义接待的工作人员均持有学院统一证件,如不能确认可直接与学院联系。
2.广东省各地级市均有到清远市的直达汽车,请到当地汽车站咨询。如果没有,亦可以到广州市各大汽车站转乘到清远市的班车,广州到清远的班车班次很多,10分钟左右就开出一班,车费约40元左右。另外,清远市有武广高铁清远站,广清城轨直达市区,交通便捷。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人或机构组织新生包车,请不要参加非法包车,以免上当受骗。
3.我院在校生可以通过以下四个途径报读本科学历教育:一是在校期间可以报读自学考试本科,实现专本课程同修,各科成绩合格者,毕业时可同时获取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二是毕业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被录取后在本科院校就读两年,毕业后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三是在毕业当年报读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专升本。四是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招生政策,所有专科学生均可在毕业当年参加专升本成人高考,经省招办录取后,升读本科(咨询电话:0763—3924463、3310027)。
4.因故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必须于9月15日前以书面手写形式发电子邮件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须注明考生号、省份、姓名、联系电话、申请报到时间、申请理由;申请书放在身份证人像面拍高清图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地址:qyzyzhaoban@163.com),经我院招生办公室电话核实后方可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应征入伍新生(可委托他人办理或邮寄办理)需携带我院录取通知书、当地武装部盖章的《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或由当地征兵办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加盖征兵办公章,附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在新生报到日前寄送我院招生办公室。逾期无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而被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邮寄办理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763-3936666 15992031988
邮寄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二、联系电话(清远区号0763)
招生办:3936666、3936555、13924419360、13727109115、15992031988、13926675538。
国家助学贷款(或应征入伍)咨询:3936189;
财务处收费室:3936966;教务学籍科:3936363;
后勤保卫处:3936128(学生宿舍)、3936789(户口迁移)。
二级学院 | 联系电话 | 开设专业 |
护理学院 | 3936963 13927688857 13553920065 13726981157 | 护理(与广州新华学院三二分段培养)、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助产 |
外语与经贸学院 | 3936353 13729623469 | 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 |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 3936466 13828500107 | 机电一体化技术(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三二分段培养)、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智能控制技术 |
旅游家政与艺术学院 | 3936982 13631069912 | 旅游管理(与韶关学院三二分段培养)、旅游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师范)、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师范) |
食品药品学院 | 3936068 3936969 18666698840 13302358622 | 药品生产技术(与肇庆学院三二分段培养)、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生产技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 |
信息技术与创意设计学院 | 3936778 14758378681 | 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应用 |
最后,祝学业有成!万事顺利!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 收费标准和缴费办法
一、收费项目(各专业请参照相应标准)
专 业 名 称 | 应 收 部 分 | 代 收 部 分 | 合计 (元/学年) |
学费 (元/学年) | 住宿费 (元/学年) | 教材费 (预收) |
护理(与广州新华学院三二分段培养)、机电一体化技术(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三二分段培养)、药品生产技术(与肇庆学院三二分段培养)、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助产、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学前教育(师范)、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生产技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应用 | 6410 | 1200 | 500 | 8110 |
旅游管理(与韶关学院三二分段培养)、旅游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 | 5250 | 1200 | 500 | 6950 |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师范)、环境艺术设计 | 10000 | 1200 | 500 | 117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16800 | 1200 | 500 | 18500 |
二、缴费办法
温馨提示: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其他机构代收取学杂费,请正确选择以下四种方式进行缴费。
缴费办法:
1.网上自助缴费、自助报到。8月15日-9月14日登录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迎新服务网上自助缴费、自助报到。新生可从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qypt.edu.cn/)迎新网图标引导进入迎新服务网,或直接通过电脑网页版和手机等移动设备登陆迎新服务网。
迎新服务网电脑网页版地址:http://218.16.143.199:9002/yxwz
迎新服务网手机版地址:http://218.16.143.199:9002/yxh5
网上迎新流程:登录->填写个人信息->缴费->自选宿舍
登录账号:报到号(报到号在录取通知书右上角条形码下方数字,如:20210001)
密码:身份证后六位(如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字母X,字母X须大写输入)
2.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新生可在9月10日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中国建设银行的建融慧学——缴费大厅”完成缴费手续。
3、汇款缴费。新生可在9月 10日前到当地银行或网上银行将上述费用汇入学院账户。
收款单位: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账 号:4400176030105300417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
用途栏必须注明:学生姓名、报到号(在录取通知书右上角条形码下方数字,如:20210001)
4、现场缴费。可于报到当天前往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收费室(校内缴费地点:西11-101室),通过微信、刷卡、现金等方式办理缴费。
缴费发票将在开学后由班主任发放。
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